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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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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5 15:20:4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旭光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我们在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发展规划后,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营运及拓展新业务所需流动资金的需求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达到了企业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每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曾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4.84元/股调整为4.80元/股。

  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66.03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6.5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关于该事项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线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详细的细节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存货、工程物资,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实物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实物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无论是不是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票据,将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190.01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62.22万元、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41.44万元。本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93.67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58.3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不是真的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常规使用的寿命不确定的非货币性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不是真的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按监理指令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监理指令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374.34万元、工程物资减值损失61.92万元,两项合计计提减值损失436.26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25.36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83.70万元。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1,141,319股,扣除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1,165,080股,以829,976,2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798,574.34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正处于绿色低碳转型与高水平发展的关键阶段。随着能源结构优化和“双碳”目标的深入推进,行业整体呈现蒸蒸日上的良好态势。真空灭弧室及电气成套设备作为电力设备领域的核心组成部分,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力行业的发、输、配各环节,其市场规模和增长率与宏观经济周期、电力工程建设及电网投资密切相关。

  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达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全国重点调查企业电力投资总额1.78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国家电网投资首次突破6000亿元,预计2025年将超过6500亿元。这些数字不仅映射出我们国家的经济的持续回暖,也揭示了电力需求的稳定增长和电网投资的持续扩张,为电力设备行业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在政策导向方面,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配电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建设安全可靠、绿色智能的现代配电网体系。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将加速老旧配电网的升级改造,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随着特高压输电、储能技术和低碳环保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力设备行业正迎来产业升级和技术革新的新浪潮,推动整个电力行业向更加清洁、智能和高效的方向迈进。

  军工行业是国防经济的核心和国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工业体系中占据特殊地位。随着我们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防和军队现代化需求不断的提高,为军工产业提供了强劲增长动力。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白准确地提出“打好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并强调落实“十四五”规划。这一目标与2027年国防建设规划相结合,为军工行业明确了发展趋势。在“强国必须强军”战略指引下,强军目标被提升至新高度,军工行业的发展空间逐步扩大。与此同时,我国国防预算近年来保持比较高增速,充足表现了国家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格外的重视和坚定投入。随着“十四五”规划进入收官阶段,国防装备建设正处于关键冲刺期,预计军工装备建设将迎来新一轮发展高峰,为行业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加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比重”,推动武器装备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军工行业已从传统装备领域扩展至民机、低空经济、信息安全、军贸、商业航天等军民融合领域,市场空间明显提升。通过信息化、现代化和智能化发展,我国军工行业正快速弥补代际差距,并在部分领域实现反超甚至领跑,同时构建“非线式、非接触、非对称”作战能力。此外,俄乌冲突表明,在高强度持久战中,低成本、可持续的军工生产能力至关重要,对军工行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电子陶瓷材料是电子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电子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电子陶瓷以氧化物或氮化物为主要成分,通过结构设计、精确化学计量和特定烧结工艺实现高导热、高绝缘、机械强度高、抗辐射等优异特性。随着中国在泛半导体、新能源等领域的全球制造地位提升,以及国家对新材料的全力支持,电子陶瓷材料的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预测,预计到2026年全球泛半导体先进结构陶瓷市场规模将达到514亿元,中国市场规模将达到125亿元。目前,国内半导体结构陶瓷零部件市场国产化率仅为20%左右,主要市场占有率被日本和欧美等企业占据。随着下游需求的持续增长,中国本土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将逐步提升,设备国产化也将推动零部件国产化进程,拓展先进陶瓷行业的市场空间。

  氮化铝作为一种高性能的先进陶瓷材料,是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卡脖子”材料之一,且列入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其热导率是氧化铝的7-10倍,兼具优异的绝缘性能和化学稳定性,大范围的应用于集成电路、大功率电子器件封装基板、散热基板等领域。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国内氮化铝产业技术的提升,电子、半导体、光伏、LED、汽车、新能源等领域对高纯度氮化铝的需求迅速增加,国产替代和材料替代需求逐步扩大。长久来看,氮化铝产业市场空间广阔,行业成长性明确。

  公司设立以来主要聚焦电真空器件的经营和拓展,并专注于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现公司基本的产品包括:真空灭弧室、固封极柱、大功率激光器射频电子管、新型电力及新能源成套设备等。

  (1)真空灭弧室:又名真空开关管,是电力开关设备的核心器件。公司自1986年开始研制和生产真空灭弧室,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形成完整的真空开关管及固封极柱产业链,掌握关键工艺技术、设备及检测装备,成为国内品种最全、生产量最大的陶瓷真空灭弧室制造基地之一,具备年产超120万只真空灭弧室的能力。公司的“旭光牌真空灭弧室”作为行业一线知名品牌,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市场,得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重要用户的充分认可,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且多次为国家重点、尖端工程配套,在市场上享有良好信誉。公司产品规格包括交流额定电压380V-252KV、额定电流300-6300A、额定短路开断电流4-100KA的各类陶瓷真空开关管。广泛用于中高压电网配电领域,包括中高压交流配电网、高压柔性直流配电网、以及风电、光伏等新型绿色能源领域。

  (2)大功率激光器射频电子管:电子管是利用电子在真空中运动来完成能量转换的器件。公司产品定位为大功率广播发射管和高功率射频振荡用发射管,其性能参数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近年来,公司为更好的发挥技术优势和产品价值,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新应用领域的拓展,现有电子管包括大功率广播发射管;充气放电管;米波、分米波电视发射管;微波通讯三、四极管;激光激励振荡用发射管;射频烘干振荡用发射管;高能加速器用大功率管;工业加热管等。产品主要用于激光加工设备、广播电视、医疗、可控核聚变、光刻机等半导体加工设备领域。

  (3)新型电力及新能源成套设备:公司依托技术实力,一系列具有国内领先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心元器件成功研制,为公司整机业务的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公司的电力成套设备产品涵盖了开关柜、交直流用快速机械开关、快速真空旁路开关、永磁真空断路器、低压大容量真空断路器、相控断路器和高压真空断路器等多款系列产品,主要服务于海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交直流电网等领域。

  公司依托原有军工业务基础,通过内生外延方式持续拓展产品线,现已构建起涵盖“弹、机、舰“领域的软硬一体化产品布局。目前,公司在军工领域有丰富的客户积累,拥有国内各大军工集团下属的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客户。主要产品有:导弹引爆装置器件、舰船变频装置、航空航天飞行器精密零部件及智能嵌入式计算机系统等。

  (1)公司本部:主要定位于“弹”、“舰”领域的电子管及变频装置业务发展。公司设立之初是专业从事真空电子管研发、设计、生产的军工企业,产品主要用于雷达、点火、引爆、电子对抗等;近年来,公司基于电气成套设备技术积累,大力配合各大科研院所军用电气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作,目前已在舰船用变频装备业务发展上取得重大突破。

  (2)易格机械:主要定位于“弹”、“机”领域的导引头结构件及航空航天发动机、飞行器等精密零部件业务发展,具有精密铸造+数控精密加工+装配+调试一体化制造能力,产品广泛用于航空、航天、兵器、光电信息等领域。

  (3)睿控创合:公司致力于国产化智能嵌入式计算机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服务于军工和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基于飞腾、龙芯、兆芯等国产主流芯片以及麒麟、统信等国产操作系统,成功研制出了包含COMe、VPX、CPCI、MotherBoard、工控机、工业平板、加固便携机等在内的全系列国产化嵌入式产品,并紧跟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趋势,将DeepSeek大模型与边缘计算深度融合,推出了睿智系列AI智算工控机,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软件开发、算法移植及工业智能化等服务。产品和服务涵盖了数据采集、信号处理、数据处理、数据交换、接口控制、大容量存储与图形图像处理等。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弹载、机载、舰载、车载等多个领域的武器装备和高铁、地铁列车之中。

  公司是专业从事陶瓷电真空器件的企业,用于电真空器件的陶瓷的设计、研发、生产配套产业是公司最重要的部分,其中陶瓷金属化是公司核心的技术之一;几十年来,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氧化铝陶瓷金属化工艺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培养和储备了一大批专业人才。公司在氧化铝陶瓷技术基础上,通过控股子公司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实现了电子陶瓷业务的横向拓展,拓展后的产品线涵盖了氮化铝粉体、基板、结构件等电子陶瓷材料。氮化铝作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因具有独特的电子和热传导性能,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市场需求持续攀升。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多项措施,包括加大生产设备投入、实施技术革新、升级基础设施和优化管理等,以加快产能释放,实现氮化铝粉体年化产能500吨,并推出高、中端产品组合,粉体品质及产业规模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同时,为更好地满足集成电路、IGBT基板、大功率LED封装等半导体市场应用的需求增长,公司凭借技术突破,成功开发出230W/m·k及以上的超高热导基板,成为国内率先实现批量供货的企业,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开发的高韧性、高抗弯基板已进入验证阶段,有望成为国内首家供应商。此外,公司突破了基板连续烧结技术瓶颈,开发并投产国内首套氮化铝基板连续化生产设备,为大规模量产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公司已与超过400家客户建立批量供货合作,成为百余家客户的主要供应商。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采购模式: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减少生产协调环节并统一实施采购降成本,公司的采购模式为集中采购,即所有生产性物资的采购及采购价格、采购计划由公司统一管理。在采购方式上,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和主要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现场监造和审核保证采购物料质量;强化订单管理和实施安全库存控制保证供货进度,减少资金占用。

  生产模式: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根据不同的状况,采取机动、灵活的生产模式,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兼顾生产资源的匹配性与利用率,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状况,公司采取市场预测确定生产计划,努力做到均衡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常规产品适度增加库存,并动态调节生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对于市场需求旺盛时,采用预测为主制定生产计划,需求平稳时,对于常规产品,公司依据市场需求和不同产品的生产周期,产品的通用化程度,制定零件及成品库存的下限与上限,依据库存变动动态调节生产量,达到产销平衡;对于非常规产品则根据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按订单需求及进度进行生产。

  销售模式:国内市场通过建立覆盖全国各省市的销售队伍和目标客户的资料库,与国内主要电气设备制造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客户的招投标,配合客户开发市场,利用综合优势获取合同订单。国外市场通过签约代理商推广销售和自主参加行业会展、网络推销等方式开发新的国外客户相结合的方式销售产品。

  公司在保持传统产品领域外,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技术优势,开展精密金属零件、陶瓷金属化、表面处理等加工业务。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营业收入158,646.41万元,同比增长20.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8,219,643.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1,141,319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165,080股,以829,976,2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798,574.3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8.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营运及拓展新业务所需流动资金的需求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旭光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依据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1,141,319股,扣除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1,165,080股,以829,976,23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798,574.34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会计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详细的细节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旭光电子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4.84元/股调整为4.80元/股。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66.032万份;回购注销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6.508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8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13日,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其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16.508万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依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别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别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1、3、4、5、6、7、8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3);议案2已经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4)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成都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来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工大道318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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